首页 > 通知公告 > 内容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2025年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开发项目和开发单位的通知 文章来源: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2025/5/13 16:17:24 阅读次数:3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23〕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等6个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通〔2025〕15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在提升岗位技能、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以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拟面向全省征集2025年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开发项目和开发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开发项目应覆盖的范围
1.立足我省主导产业发展需要以及新产业、新职业、新业态、新技能,重点围绕我省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聚焦高原特色农业、中药材、文旅、养老服务、绿色能源、劳动密集型等特色优势产业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行动相关的技能项目;
2.聚焦乡村振兴,结合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需求,可就业创业的最小职业技能单元(模块),以及就业需求量大、急需紧缺的技能项目;
3.聚焦“滇字号”劳务品牌建设、地方特色产业,以及地域特色、文化特色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技能人才培养需求,能够推动地方特色技艺传承与创新的技能项目。
(二)申报项目开发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具有协调组织编制开发项目考核规范的能力;
3.具有与开发项目相适应的专家队伍;
4.具有一定的经费支持和保障能力;
5.在开发项目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有一定的公信力、影响力和号召力;
6.近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承接过或参与过相应职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开发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开发,以及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题库(卷库)开发,未出现中途弃退、命题质量问题或违反保密规定等问题,且完成任务较好的,在具备以上条件下优先考虑。支持行业链主企业、龙头企业等参加开发项目申报。
(三)编审专家团队应具备的条件
1.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开发团队由来自企业、行业、院校等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每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编写专家人数不少于3名,应具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评审等实践经验。
2.专家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原则上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熟悉培训、评价工作,有丰富的理论、实际操作经验及参与命题的技术能力,具备本专项所属职业领域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申报程序
(一)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2025年云南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开发项目申请表》(附件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于6月9日前报送申报材料至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
(二)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汇总,并填写《2025年云南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开发汇总表》(附件3),于6月16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一并报送。
(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资质及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核规范纳入全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目录,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管理题(卷)库资源,服务全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三、有关要求
(一)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2025年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开发项目和开发单位征集工作,围绕开发项目应覆盖的范围,结合当地产业特色组织申报,并严格初审把关,按要求做好汇总上报工作。原则上每个州(市)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
(二)有意愿申报的单位,可通过电话、现场咨询等方式加强与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沟通联系,精心准备申报材料,确保内容详实、准确。鼓励各申报单位运用新媒体技术制作真实、直观、可视化的申报材料,为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专家审核提供有力参考依据。
(三)本次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开发所需经费由各开发单位负责。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全国范围备案通过,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已发布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或类似项目,不纳入本次征集范围。
联系人及电话:刘雯 0871-67195734
邮寄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1229室
电子邮箱:rstzyjnjdzx@163.com
附件:
1.2025年云南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开发项目申请表.docx
2.2025年云南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开发申报相关材料.docx
3.2025年云南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开发汇总表.docx
4.花卉采摘与加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示例).docx
5.操作技能考核试卷(示例).docx
6.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技能人才评价主管部门)联系方式.docx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5月12日